河北: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为切实做好2021年河北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1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方案》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实施强制免疫;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各地根据实际可实施强制免疫;炭疽、流行性腹、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包虫病等病在流行区域指导实施免疫。
对河北省所有鸡、鸭、鹅、鹌鹑、鸽子等人工饲养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对河北省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河北省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种畜禁止布鲁氏菌病免疫,对除种畜外的牛和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统一使用S2疫苗。成年奶牛原则上不免疫,3-8月龄奶牛犊使用布病A19疫苗免疫(开展布病净化的场除外)。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养殖场户)是强制免疫主体,应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行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接种时应使用国家批准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疫苗。
河北鼓励规模养殖场自采强免疫苗,采取“先打后补”方式实施强制免疫,各市要加快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力争到年底实现畜禽养殖县全覆盖,奶牛场全部覆盖,市级覆盖所有动物强免病种。2021年,所有奶牛场不再免费供应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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